2012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相关文件

 

2012年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日程安排

阶段

时间

 

宣传

准备

阶段

5月份

1、由市政府颁布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

2、各镇街部署积分制入学有关工作

3、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

4、申请人准备申请资料

报名

阶段

64

629

新莞人向相应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并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含必备资料和积分资料)

资料

审核

阶段

64

76

1、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整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录入系统,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各职能部门审核并评分;

3、申请人根据回执,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个人积分(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http://dgxgr.dg.gov.cn/),申请人对积分如有异议,可到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积分复核。

录取

阶段

79

720

179715,各镇街教育部门公示拟录取的申请人名单;

2、公示完毕后,各镇街确定录取名单,安排学生入学。

说明:1、请申请人按照此日程安排办理积分入学申请,节假日照常办理,逾期不侯;

          2、请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有关资料。

3、申请人根据回执上的时间安排查询个人积分情况。如对积分情况有异议,要积分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地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时间在78截止。复核积分过程中,不接受申请人提交补充资料,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已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2012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且父母一方未接受处理或处理完毕未满五年的,其子女不得申请积分入学。

3、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4、本方案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申请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

三、申请时间:2012年6月4日2012年6月29日(节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地点:

二选一

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申请人父母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五、申请办法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内容准备相应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向相应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六、积分方式: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只选取其中一方积分,积分方式见下:

选择以服务地申请

父母双方均缴纳

社会保险费

父母双方在同一镇街服务

按总积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父或母其中一方进行积分

父母在不同镇街服务

以在申请地服务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父母一方缴纳

社会保险费

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选择以自有居所所在地申请

父母双方缴纳

社会保险费

按总积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父或母其中一方进行积分

父母一方缴纳

社会保险费

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七、录取办法: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审核,各相关部门登录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评分。申请人的最终积分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计算生成。各镇街教育部门根据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位名额数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八、查询办法: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dgxgr.dg.gov.cn/或以短信形式,查询个人的积分情况。201279715,各镇街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如申请人对积分情况有异议,可在积分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地的新莞人服务中心提交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时间在79截止。复核期间不接受申请人补充递交资料,工作人员将在申请人已上交的资料中进行复核。

九、申请材料:

(一)必备资料

1、《2012年东莞市常平镇(区)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材料);如父母离异无办法提供另一方户口信息的,需提交离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积分方(父或母)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如新莞人夫妻双方为同一镇街的,只需出具同一张户籍地计生证明。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现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积分方(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如果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为申请地的,需提供该自有居所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

(二)积分资料

1、相应的积分材料。(见后面附表)
十、其他问题

1、申请人需认真阅读《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请准备好申请材料。

2、已取得入户资格,手续正在办理中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已取得入户资格,不愿入户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如需要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均按《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根据其积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各申请人可登陆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新莞人入学”专栏,了解2012年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有关内容和操作说明。

4、相关表格可到当地教育部门、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领取,或登陆东莞教育网“新莞人入学”专栏下载。

5、如有问题,可咨询东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3126112、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服务协调科22103036、当地教育部门以及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

 

常平镇新莞人子女入学教育部门咨询电话:83551129

常平镇新莞人子女入学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1182077

 

 

2012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资料一览表

项目

提交资料

一、文化程度

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经正规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全国通用的学历验证证明(2001年以后毕业、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技工教育网站上查询到个人学历情况的,可先自行登录该网站,按指引查询,并在递交申请当日,向受理点递交未使用过的网上验证验证码(验证码可写在毕业证复印件的右上角)。教育部门根据毕业证书、验证证明或验证码进行文化程度核查和评分。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本人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主管、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全国联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osta.org.cn/)’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gdosta.org.cn)’作出查验,如在上述网站未能查询到验证信息的,持证人应先到原发证机关开具证书验证证明(证明须盖发证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经我市审核部门与原发证部门电话核实无误后再开具相关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未能在‘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的省外、市外职称证书,须在我市先办理省外、市外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对不属于人力资源部门主管、颁发的证书,由我市对应的主管、发证部门审核。

执业资格:持有执业资格证的,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谁主管、谁发证、谁审核”的要求,由我市对应的主管、发证部门审核。

三、在莞服务年限

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计分的,由社保部门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直接核实;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提供劳动合同(2008年之前的劳动合同必须已办理鉴证),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在我市经商营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由工商部门审核。

四、在莞参保年限

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五、在莞居住时间

提供居(暂)住证。

六、计划

生育

由申请人父母在申请现场申报《东莞市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已上环的,提交上环证明或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半年内的查环查孕证明;

2、已结扎的。提交结扎证明。

七、在莞投资纳税

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依据

提供在我市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

个人近3个年度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

国税:持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提交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不需提交完税凭证。已经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的,提交国税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文书内注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并盖有国税分局的印章)原件及其复印件;或提交其它已注明国税纳税人名称及其税务登记证号(即纳税人识别号)的凭据原件及其复印件,不需提交完税凭证。

地税: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缴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的,请提供姓名或身份证号码。

项目

提交资料

八、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

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发出的《无偿献血证》。

5年在莞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

参加本市志愿者服务的,提供由镇街团委、志愿者服务中心出具的其在所属镇街参与志愿服务的时数证明。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提供由社区出具的社区志愿服务证明。

5年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东莞市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由本人提供捐赠证明。

九、在莞接受教育

提供幼儿园或学校的就读证明(证明列明学生的姓名,学籍号,就读的具体时间)。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时还需提供毕业证明。

十、加分

居所方面

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多处房产的,以一处房产进行加分。

科技方面

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技能竞赛方面

提供参加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与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计划生育政策方面

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扣分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现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年违法犯罪

各公安分局根据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提供的名单送交相应的省市公安部门审核。